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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加盟合同无效,退加盟费吗? 2024-11-16 阅读(276)
加盟合同无效的真实案例:因不具备特许经营从业的主体资格,披萨加盟合同被判决无效问:什么是特许经营从业的主体资格,不具备加盟合同就无效吗?答:个人或个体工商户不能从事加盟(特许经营),否则加盟合同无效。本案简要: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,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。该条款使用的禁止性用语是对经营从业资格的限制,系对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主体的效力上的强制性规定,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行政法规。所签订的加盟合同应当认定无效。案例如下:2017年4月22日,原告杨某某...
- 刑事案件中受贿多种形式 2024-10-15 阅读(187)
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《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的通知法发〔2007〕22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,解放军军事法院、军事检察院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:现将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二○○七年七月八日为依法惩治受贿犯罪活动,根据刑法有关规定,现就办理受贿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,提出以下意见:一、关于以交易形式收...
- 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 2024-10-14 阅读(797)
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三) 第一条 [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案(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)]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,无论数量多少,都应予立案追诉。 本条规定的“走私”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将其运输、携带、寄递进出国(边)境的行为。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毒品,或者在内海、领海、界河、界湖运输、收购、贩卖毒品的,以走私毒品罪立案追诉。 本条规定的“贩卖”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的行为。 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以牟利为目...
- 刑事案件全部的流程 2024-06-20 阅读(202)
刑事案件全流程刑事案件涉及犯罪嫌疑人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冲突,其背后的定义、特点和社会意义引发广泛关注。这种案件的基本流程旨在保障法律公正、权利平衡与社会秩序。下面为大家仔细介绍一下在刑事案件中,各阶段的流程以及其注意事项。侦查阶段侦查阶段是刑事案件的启动阶段,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。首先,当有足够的证据或线索指向某个可能的犯罪行为时,公安机关将进行立案。此后根据需要,可能进行传唤、拘留或逮捕等活动。在侦查过程中,确保公正和权利平衡是必要的。嫌疑人有权知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,比如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。同时...
- 特许人未注册35类商标可以开展特许经营活动吗 2024-03-16 阅读(694)
目前,某餐饮连锁企业在开展特许经营活动中,发现其特许备案商标虽然注册43类,但没有注册35类,询问律师是否能开展特许经营活动。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底印发《关于第35类服务商标申请商标注册与使用的指引》。具体内容如下: 按照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,申请注册商标时,申请人应当按照基于尼斯分类制定的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》(下称区分表)公布的商品和服务,填报其所申请注册商标的类别和名称。为使相关市场主体正确理解第35类服务项目的内涵和外延,了解相关分类项目本意,合理提出商标注册申...
- 特许经模式分类 2023-09-03 阅读(516)
特许经营模式的分类[?130-050] 特许经营模式的分类特许经营模式的分类,主要指BOT以及由BOT在实践中发展出的众多演变形式,具体包括:(1) BOT;(2) BOOT(即建设、拥有、经营、移交):由私营部门融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,并于项目建成后在规定期限内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并进行经营,经营期满后,将项目移交给政府部门;(3) BOO(即建设、拥有、经营):政府将城市市政项目通过BOO合同由被特许人投资建设政府的特许项目,该项目设施建成后由被特许人经营,并最终拥有该设施。政府通过BOO合同解决...
- 特许经营与区域销售代理区别 2023-06-20 阅读(1295)
特许经营合同与销售代理合同的区别【法官评案】编者按:特许经营合同与销售代理合同两者在商业模式上有相似性,但却在主体要求、许可内容、盈利渠道等方面存在差异。本文以黄*诉*公司撤销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为例,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阐释。 原标题:以无形资产作为经营资源是特许经营合同的本质特征 ——评黄某诉上海某公司撤销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 【案号】 (2014)闵民三(知)初字第1514号 (2015)沪知民终字第181号 【裁...
- 搭顺风车误机能否要求网约平台担责 2023-02-15 阅读(389)
1、当事人搭顺风车误机的,一般不能要求网约平台承担责任。但司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,则可以要求其所在的单位担责。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,应当保证运营安全,保障乘客合法权益。2、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,应当保证运营安全,保障乘客合法权益。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,技术状况良好,安全性能可靠,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,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,并将车辆相关信息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。
- 顺风车需要网约车证吗 2023-02-15 阅读(992)
1、顺风车不需要网约车证。顺风车不属于网约车,是合法合规的。顺风车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互助性出行方式,体现的是出行成本的分担(仅限于燃料成本、通行成本),不通过计里程、计时来收取费用,这与网约车盈利性有本质区别。2、法律依据: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二条,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,应当符合以下条件:(一)7座及以下乘用车;(二)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、应急报警装置;(三)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。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,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,...
- 合同要约生效要件 2023-02-15 阅读(296)
1、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所谓订立合同的意图,是要求在要约中包含希望并已经决定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。但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有关价目表的寄送、拍卖公告、招股说明书一般不能作为要约。2、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一般认为,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,这个特定人就是要约人希望和他订立合同的人。而特定不限于一个,也可以是几个,但必须都是确定的。如一个水泥厂有2000吨水泥可以销售,分别向4个建筑公司发数量各为500吨的要约。要约应当向特定人发出,但出有例外,如广告,因其不是向特定人发出...